了解中国商务部最新发布的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”,该公告涉及对进出口双方执行强制性申报。
中国商务部于4月25日(星期六)发布,自4月26日(星期日)起实施新规定,进一步加强非医用口罩和医疗物资等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。
医疗物资出口:
作为于4月1日开始执行的“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”的补充条例,新规定在要求出口方需持有中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,并经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(NMPA)认证 (了解更多详情,请点击这里), 的基础上增加了新规定。
从现在开始,所有医疗物资出口企业需按新模板,提交中英文版的“出口医疗物资声明”,以证明所提供产品符合进口国质量标准和安全需求。
非医用口罩出口:
出口方和进口方需提交共同声明:
- 产品符合中国或目的国质量标准。进口方保证协议确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进口国(地区)对该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,并确认接受产品的质量标准。
- 承诺严格依照协议不将所购口罩用于医用用途,并提示第三方不可用于医用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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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(CCCMHPIE)还公布了两份中国企业认证名单,具体如下::
更多详情,请咨询@COROVANIRUS@BANSARD.COM